市审计局机关后勤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15年0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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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公务用餐管理
1、公务接待用餐分工作餐和公务接待餐两类,由办公室本着节约的原则选择用餐点。
2、工作餐经科室负责人同意,公务接待餐经局领导同意。接待由具体业务科室报办公室,办公室按人员级别和人数安排就餐。特殊情况可由各业务科室先行安排,但事后须报办公室。
3、公务接待用餐一般由局领导及具体业务科室的有关人员陪同,餐后应由陪同人员在结算清单上签字。
4、在外地出差,因工作需要需招待有关领导的,应事先征得局领导的同意。
二、办公用品管理
1、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,未经办公室统一购置的,原则上不予报销。
2、日常办公用品采用个人领用制度,并需填写《登记表》。
3、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定期统计所购办公用品,由财务人员统一向经销商支付费用。
三、邮、电管理
1、节省电话费用开支,严禁拨打各类信息、热线电话,不电话聊天。
2、局信件、包裹统一由文书办理寄发。
3、邮资费必须凭邮局发票,由办公室主任、分管局长签字后方可报销。
4、非局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传真机;办公室收到传真后,按文件处理规定报送相关领导。
5、各科室要妥善保管好各自电脑,保证电脑能正常使用,上班期间不允许玩游戏、炒股。
6、电脑维修、购买电脑附属品须经办公室同意,由办公室统一办理;大额维修、购买电脑附属品须经行政分管领导审批,方可维修、购买,否则不得报销。
7、下班后应及时关闭电脑、灯、空调开关。
四、文印管理
1.文件和材料打印、复印应按照急文急办、特文特办,先文件后材料、先全局后科室的原则。
2.复印或打印,要本着资源节约的原则,实行双面打印、复印。局机关外的材料,原则上不予打印、复印,确因情况特殊,须交办公室安排打印、复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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